病虫害防治 | 水稻二化螟的识别与防治
资讯
2024-02-17
284
一、 水稻二化螟危害的严重性
水稻二化螟是一种钻心虫,是近年水稻上危害最严重的常发性害虫之一,对南宁市水稻生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。二化螟为害状与三化螟相似:危害分蘖期水稻,造成枯鞘和枯心苗;危害孕穗、抽穗期水稻,造成枯孕穗和白穗;危害灌浆、乳熟期水稻,造成半枯穗和虫伤株、白穗。
二化螟为害造成枯心
二化螟为害造成白穗
二、 水稻二化螟的形态特征
水稻二化螟幼虫通常藏于稻杆中,当发现田间水稻有二化螟为害状,可尝试剥开受害稻杆查看是否有虫。其老熟幼虫体长20-30毫米,主要特征为体背有5条褐色纵线。
水稻二化螟幼虫
三、 水稻二化螟的全程防治方案
1. 翻耕灌水灭螟
每年2月底至3月上旬,在越冬螟虫羽化前统一翻耕冬闲田、绿肥田,灌深水浸没稻桩7-10天,降低虫源基数。
2. 加强秧苗管理,提倡送嫁药
秧苗移栽前5天喷施氯虫苯甲酰胺作为送嫁药,对于防治水稻螟虫有事半功倍的效果。
3. 药剂防治
(1)水稻分蘖期
二化螟发生较重的区域,于移栽后10天,秧苗定根转绿后,结合施用分蘖肥施药防治一次;观察大田发生情况,若田间虫量仍然较大,药后14天补防一次(通常分蘖期枯鞘丛率达到8%-10%或枯鞘株率3%时,需施药防治)。
(2)水稻生长中后期
破口前后是二化螟造成产量损失的关键时期,因此必须于卵孵化高峰期施药防治;观察大田发生情况,若田间虫量仍然较大,药后14天补防一次。
(3)药剂的选择
药剂的施用应注意交替轮换,避免抗药性产生。
①生物制剂
苏云金杆菌(Bt.)、金龟子绿僵菌CQMa421、印楝素等。
②化学药剂
阿维甲氧虫酰肼、氯虫苯甲酰胺、茚虫威、二嗪磷等。
4. 昆虫性信息素诱杀和干扰交配。
集中连片使用性信息素,群集诱杀成虫或干扰交配,降低田间卵量和虫量。选用持效期3个月以上的诱芯和飞蛾诱捕器,平均每亩放置1个,放置高度以水稻分蘖期距地面50厘米、穗期高于植株顶端10厘米为宜。
水稻二化螟诱捕器
5. 灯光诱杀技术
稻田安装频振式杀虫灯,可诱杀二化螟、三化螟,兼治稻纵卷叶螟、稻飞虱、稻黑蝽等害虫。
频振式杀虫灯
免责声明:本头条号发布的转载内容及配图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对内容真实性由原作者保留,本号不做承诺,如涉及内容、图片的版权问题,请联系我们,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。
来源:图文/南宁市农业农村局
编辑:南宁市农业信息中心
法律顾问单位:广西法严律师事务所
如需转载分享,请注明来源南宁农业今日头条号,谢谢合作。
本站涵盖的内容、图片、视频等数据系网络收集,部分未能与原作者取得联系。若涉及版权问题,请联系我们删除!联系邮箱:ynstorm@foxmail.com 谢谢支持!
一、 水稻二化螟危害的严重性
水稻二化螟是一种钻心虫,是近年水稻上危害最严重的常发性害虫之一,对南宁市水稻生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。二化螟为害状与三化螟相似:危害分蘖期水稻,造成枯鞘和枯心苗;危害孕穗、抽穗期水稻,造成枯孕穗和白穗;危害灌浆、乳熟期水稻,造成半枯穗和虫伤株、白穗。
二化螟为害造成枯心
二化螟为害造成白穗
二、 水稻二化螟的形态特征
水稻二化螟幼虫通常藏于稻杆中,当发现田间水稻有二化螟为害状,可尝试剥开受害稻杆查看是否有虫。其老熟幼虫体长20-30毫米,主要特征为体背有5条褐色纵线。
水稻二化螟幼虫
三、 水稻二化螟的全程防治方案
1. 翻耕灌水灭螟
每年2月底至3月上旬,在越冬螟虫羽化前统一翻耕冬闲田、绿肥田,灌深水浸没稻桩7-10天,降低虫源基数。
2. 加强秧苗管理,提倡送嫁药
秧苗移栽前5天喷施氯虫苯甲酰胺作为送嫁药,对于防治水稻螟虫有事半功倍的效果。
3. 药剂防治
(1)水稻分蘖期
二化螟发生较重的区域,于移栽后10天,秧苗定根转绿后,结合施用分蘖肥施药防治一次;观察大田发生情况,若田间虫量仍然较大,药后14天补防一次(通常分蘖期枯鞘丛率达到8%-10%或枯鞘株率3%时,需施药防治)。
(2)水稻生长中后期
破口前后是二化螟造成产量损失的关键时期,因此必须于卵孵化高峰期施药防治;观察大田发生情况,若田间虫量仍然较大,药后14天补防一次。
(3)药剂的选择
药剂的施用应注意交替轮换,避免抗药性产生。
①生物制剂
苏云金杆菌(Bt.)、金龟子绿僵菌CQMa421、印楝素等。
②化学药剂
阿维甲氧虫酰肼、氯虫苯甲酰胺、茚虫威、二嗪磷等。
4. 昆虫性信息素诱杀和干扰交配。
集中连片使用性信息素,群集诱杀成虫或干扰交配,降低田间卵量和虫量。选用持效期3个月以上的诱芯和飞蛾诱捕器,平均每亩放置1个,放置高度以水稻分蘖期距地面50厘米、穗期高于植株顶端10厘米为宜。
水稻二化螟诱捕器
5. 灯光诱杀技术
稻田安装频振式杀虫灯,可诱杀二化螟、三化螟,兼治稻纵卷叶螟、稻飞虱、稻黑蝽等害虫。
频振式杀虫灯
免责声明:本头条号发布的转载内容及配图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对内容真实性由原作者保留,本号不做承诺,如涉及内容、图片的版权问题,请联系我们,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。
来源:图文/南宁市农业农村局
编辑:南宁市农业信息中心
法律顾问单位:广西法严律师事务所
如需转载分享,请注明来源南宁农业今日头条号,谢谢合作。
本站涵盖的内容、图片、视频等数据系网络收集,部分未能与原作者取得联系。若涉及版权问题,请联系我们删除!联系邮箱:ynstorm@foxmail.com 谢谢支持!